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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我父母一年前贷款买了房,我每月都用自己的公积金帮父母“冲还贷”。近来,我想自己买房准备结婚,就停止了“冲还贷”协议,转而申请公积金贷款,但我发现自己的贷款额度很少,仅有十几万元,这是为什么呢?
答:要注意,“冲还贷”可能冲少贷款额度。你没有即时提前停止“冲还贷”,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偏少,因而影响了贷款额度。 根据规定,当购买第一套房时,如果贷款申请人的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达7500元,最高可贷30万元;当其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达5000元时,贷款额度可再增加10万元,使贷款总额度最高达40万元。由于小陈连续使用“冲还贷”,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仅有3000多元,额度必然很小。如果想提高自己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,最好提前一段时间中止“冲还贷”,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积得多一些,有利于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。
问:我已在上海工作了4年,去年,公司开始为我缴纳公积金。不过,我并不清楚,像自己这样户籍未进沪的职工到底怎样才能有效使用公积金。
答:根据本市规定,2008年7月1日起,凡是具有城镇户籍的职工,单位都必须为其缴纳公积金,这其中包括像你这样的外地城镇户籍职工。
第一,外地城镇户籍的职工可与上海户籍职工一样享受公积金贷款,只要符合正常的公积金贷款条件,你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上海购买住房。第二,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在上海买房后,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。但不能使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购买外地房产,也不能使用上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外地购房贷款。第三,可以买房后提取公积金。如果你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,可以在产证下发6个月内,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或者,在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(结清发票注明日期3个月内有效)后,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。如果购买的是外地房产,同样适用以上提取条件。第四,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。
资料来源: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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